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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日期:2024-05-07 信息来源: 字号:【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的要求,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为了保证我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科学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复试在选拔创新人才中的作用,我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面主持及开展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过程全程接受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以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方式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综合研判确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安排如下(各专业详细安排将后续在钉钉群通知):

1.一志愿专业复试:2024年5月14日14:00-18:00(含同等学力)

2.院所内部统筹复试:预计为2024年5月20日之后进行,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我院综合楼七楼第三会议室。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如有调整,请届时以官网和院所通知为准。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所有上线考生均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请附件名单内的同学下载钉钉APP,进行实名注册,首先进行个人实人认证:消息-点击左上角的图像-设置-我的信息-个人实人认证。

各位同学需在2024年5月8日12:00 前,钉钉APP搜索2024年六院博招群号: 86570000296;入群请备注:考生编号+姓名,如“105724202000000+张三”,超时未入群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请各位同学务必按要求提交入群申请,无备注入群申请不通过。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我院将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4日(含同等学力)10:00-11:00。

       资格审核地点:我院综合楼7楼第三会议室。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各招生院所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类别

材料明细

应届生

往届生

备注

学业证明材料

科研业绩成果

如发表论文、立项课题、获得专利、奖励等

科研计划书

 

其他材料

如英语、计算机或其他能力、水平考试的成绩单或证明书等

身份证明材料

硕士毕业证书

 

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硕士学位证书*

 

 

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

 

研究生证*

 

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思想品德考核表*

 

复试诚信承诺书*

需本人签字

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学科复试参考。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考核复试综合考核,复试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1.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考核内容将于钉钉群内发布,考生需按要求手写作答并于资料审核时需一并提交

2.复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外国语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下四部分每部分权重值为25%。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评价: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对学科前沿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医思维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科研计划书》的撰写质量。

4)外国语水平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六)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我院复试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资格。根据工作实际,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以下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计为5月10日—5月16日,所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预计为5月20日之后进行,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统一调剂复试。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如有调整,请届时以研究生院官网和我院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专业课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评价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7.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确定招生名额

遵照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各招生院所、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其中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中医学九年制转段生、“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均列入本年度全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有效性,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完成专项招生任务,从而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学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增量计划将以下面4类专项计划形式下达。

1)储才计划专项:教育部专设储才计划专项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储才计划专项涵盖了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专项。

2)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为积极促进粤港澳教育融合发展,发挥大湾区建设优势,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广东省设立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进行招生。

3)横琴实验室专项:我校作为依托单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参加建设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简称:横琴实验室),学校拟设置2024年横琴实验室研究生专项开展招生。

4)“四重”支持专项:“四重”即重点学科领域、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第一署名单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

①重点学科领域,包括“双一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学科、领域。

②重点人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创新团队建设等。

③重点平台,包括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平台、实验室。

④重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和省部级在研重大科研项目):

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如杰青、优青、重点、国合、区域联合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

省部级:重点领域研究计划、省自然杰青等。

2.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占30%。

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2]×5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30%。

3.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的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考生。如待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次进行补位录取。

2)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拟调出、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条件,以及相应的调剂匹配要求。

①申请调剂到中药学[1008]专业的考生,除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要求其硕士学位为药学、中药学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专业,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型专业。

②申请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除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须符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为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专业,但在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术型专业[1005/1006/1008]。

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不足,可对照上述调剂匹配要求从其他相同或相近学科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各招生院所整理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招生导师为每位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填写《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导师复试意见表》(附件2),复试结束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后备案。申请调剂的拟被录取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附件3),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对个别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在全校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所和专业,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录取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4.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7月1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同等学力)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PDF版至我院官方邮箱:gzyszyy@gzucm.edu.cn,以“姓名+体检报告”命名。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调取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我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程跟进,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加大我院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我院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一)我校有关硕士复试相关通知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到复试现场巡查监督,并派专人全过程跟进,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程待命。

(三)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755-83548683,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55-23537121。

(四)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我院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同等学力博士复试接收工作说明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简称“同等学力博士”)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00分(标准分),合格考生方可纳入复试名单,其复试程序和要求参照上述要求执行,根据我院招生安排,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资格审核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时进行。原则上每位同等学力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不超过3人,导师合格考生超过3人者,未被一志愿导师接收的考生可以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重新填写《调剂导师接收确认表》(附件4),重新参加调剂复试并通过后,方予接收。

 

 

附件:1.2024年博士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2.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导师复试意见表

3.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

4.同等学力博士考生调剂导师接收确认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7.2024年博士复试专业课考核试卷格式

8.复试人员名单